《道德经》第七十二章 自受

第七十二章 自受

【本义】

民不畏威,则大威至。无狎其所居,无厌其所生。夫唯不厌,是以不厌。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,自爱不自贵。故去彼取此。

 

【通述】

当人民不畏为政者的威压时,那么,对为政者来说,可怕的祸乱就要到来了。不要侵犯民众赖以为生的基础,不要阻塞民众谋生的道路。只有不压迫民众,才不会被民众厌弃和讨伐。所以,高明的为政者,有自己的主张,但不会替代和控制民众的主张,而是会以民众的诉求为主张;尊重和爱护自己的名誉,但不会自显高贵自我推崇。所以要舍弃自见、自贵之心,而懂得自知、自爱。

 

【释义】

去彼取此:指舍去“自见”、“自贵”,而取“自知”、“自爱”。

自爱不自贵:指圣人但求自爱而不求自显高贵。

不自见:不自我表现,不自我显示。

不厌:这个厌指民众对为政者的的厌恶、反抗斗争。

无厌:厌指压迫、阻塞的意思。

无狎:狎通狭,意为压迫、逼迫。无狎,即不要逼迫的意思。

大威至:这个威是指民众的反抗斗争。

民不畏威:威,指统治者的镇压和威慑。此句意为,百姓们不畏惧统治者的高压政策。

 

【图引】

上一章中,讲到由威权者主导的“有为”社会。像帝王一样的威权者,仿佛永远都是伟大正确的,他们统治民众的基础,一是强权暴力,二是谎言。在谎言的编织过程中,每一位威权者都具有圣人一般的品行操守,他们也珍惜和爱护自己的名誉,希望得到民众的尊重崇拜,但这种尊重和崇拜,是以谎言和暴力来维护的。当有一天,民众不再畏惧暴力强权,伪圣的谎言也被揭穿的时候,他们只落得被民众厌弃和讨伐的境地。

因此,作者认为,欲人爱者,必自知自爱。也就是说为政者可以有自己的主张,但不要想着替代和控制民众的主张,而是要以民众的诉求为主张;不要通过暴力和谎言来赢得名誉,把自己塑造成圣人明君,如果尊重和爱护自己的名誉,就不要想着去侵犯民众赖以为生的基础,不要试图阻塞民众谋生的道路,而是要以民众之利为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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