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道德经》第三十二章 道

第三十二章 道

【本义】

道常无名,朴。虽小,天下莫能臣。侯王若能守之,万物将自宾。天地相合,以降甘露,民莫之令而自均。始制有名,名亦既有,夫亦将知止,知止可以不殆。譬道之在天下,犹川谷之于江海。

 

【通述】

“道”因无名,而能展现出它最质朴的一面(人们因名而识道,易拘于表象,而忽略内在本质),它虽然不可见,亦无显要之名,但天下没有谁能使它遵从自己。侯王如果能够依照“道”的原则治理天下,天下之人自会心生崇敬。

天地之间,阴阳化合,水气相生,自然就会降下甘露,人们不必指使它而会自然均沾。

当“道”用在世事的处理上,便有了各种的制度、名分,而这些制度和名分,却不可没有限制地扩张下去。应当知道适可而止,并加以制约,这样才不会陷于危险的境地。“道”存在于天下,就像溪流终将归于江海一般,江海能够容纳万物,自然而成。

 

【释义】

可以不殆:没有危险。

自均:自然均匀。

:崇敬。

莫能臣:臣,使之服从。这里是说没有人能使它臣服。

:指不可用肉眼看见。

:质朴、本源。

 

【图引】

这是“天、地、人、道”四章中的最后一章,天地人都合于道。在这一章中,作者再次强调,道隐无名,无名而有朴,虽无名,却天下莫能使之臣。

本文是针对当时的现实而作,当时,所有的学说思想,莫不是应不同君王的统治所需,做不同的调整,但都在强调自己讲的是天地之道,揭示的是宇宙之理,并且引经据典,以示无误。

针对这一现实,作者强调,道隐无名,无名而有朴,意为大家不要借引述鬼神圣人之言,来迎合不同君王的个人爱好和野心。真正的天地大道,是不会因为天下的任何人和事而改变的,也不会因应不同君王的治国之需而调整。

在说完反面现象之后,作者以正面为例,言说,如果这些王侯能够按规律办事,天下之人无不对他们心生崇敬,又何须以鬼神圣人的名义来做事呢?

最后作者强调,当时为了让更多人按自然和人性的规律办事,设立了不同的制度和名分,但这些制度不可以无限度地被扩展下去,应当适可而止,而这个适可而止的界线,就是不能违背自然和人性的规律。只有这样,才不会产生新的危险。

道行天下,犹如天下所有的河流终将归于大海一样,大海有容纳之功,河流亦可自然而成。意在指出,不要想着用那些违背天然道德的社会道德去替代道,而是要去顺应大道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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